五
从以上的考察看,早在夏、商、周三代甚至以前,中、和、乐就被奉为重要价值范畴,至春秋、战国乃至在后来儒、释、道三足鼎立的局面中,它们一直是各家各派共同尊奉的基本价值,分别体现了中国人的真理观、道德观和艺术观,故三者足以构成中华文明的精神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说西方精神价值为真、善、美,中华精神价值为中、和、乐,是就各自的核心价值而言的,并不是说中华精神价值中没有真、善、美,西方精神价值中不存在中、和、乐,也不是说它们就是中西精神价值的全部。换言之,除了这六种价值外,我们还可以从中西文明中总结出形形色色的精神价值。
那么,如何看待价值的民族性与世界性呢?既然价值是对人的存在最具关切性和重要性的属性,而所有人的存在形式即生命形式是相同的,因而从理论上说所有人对价值的需求也是相同的。在这个意义上,所有价值都潜在地适用于所有人。
不过,不同的人、不同的族群和不同的文明都是在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渐体认和发现价值的。一方面,由于他们具有共同的价值需求,所以会不约而同地发现相同的价值,作为信仰价值的“安”和作为物质价值的“用”就属于这种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各种主观、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也可能发现价值的不同层面,这就形成了价值的民族色彩,中西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就属于这种情况。
这些价值虽然是某个民族所首先发现或倚重的,因而具有民族色彩,但这不能否定其世界意义。也就是说,这些本来潜在地适用于所有人的价值,只是偶然为某一文明所首先发现或倚重而已。就此而言,不同人、不同族群和不同文明所体认和发现的价值都属于人类共同价值,这就与中国人发明的纸适用于全人类、西方人发明的汽车适用于全人类一样。这样一来,人类共同价值就可以分为两种,象“安”“用”这些已经被全人类认同的价值,可称为“已然的人类共同价值”;那些具有民族色彩而尚未被全人类认同的价值,可称为“潜在的人类共同价值”。
正因如此,中西价值系统都有其长处,也都有其不足。具有整体性、主观性、内倾性特点的中华价值系统的优势是充分挖掘人类自身的价值,牢牢把握主体性,不足是过于忽略外在世界,以致不能自发产生包括现代科学、民主政治在内的现代性。具有分析性、客观性、外倾性特点的西方价值系统的优势在于充分认识外在世界,从而自发产生现代性和现代化,其缺陷是导致了人为物役、精神失落乃至价值扭曲等种种弊端。
所以,各种具有民族色彩的“潜在的人类共同价值”是可以相互融通、相互补充的。世界上各个族群、各个文明之间只有相互学习,相互吸收,取长补短,才能更加茁壮,更加强大,世界一体化的进程才能更加平稳,更加踏实,因而中西价值系统的互鉴与融通势在必行。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15日 11版)
作者:郭沂(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