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0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白金罚决字〔2024〕10号-14号)显示,因制作虚假贷款资料,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交易背景审核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内控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罚款118万元罚款135万元。
刘长伦(时任农行通榆支行科员)对农行白城分行制作虚假贷款资料,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朱明(时任农行通榆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对农行白城分行制作虚假贷款资料,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杨明(时任农行通榆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对农行白城分行制作虚假贷款资料,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内控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法犯罪行为事项负有责任,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二十年。
李润和(时任农行白城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对农行白城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交易背景审核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内控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法犯罪行为事项负有责任,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