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6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金监行处〔2024〕39号)显示,因原员工杨自涛、李尚炜、陈镭涉刑业内案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掖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张掖分行罚款25万元。
对杨自涛(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副行长)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李尚炜(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陈镭(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个人金融部助理客户经理,新乐支行客户经理,公司业务部副主任)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魏晓春(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行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董德威(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行长)给予警告;;对李军(时任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副行长)给予警告。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