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SZ)4月27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刘悉承是海南海药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能够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金赛”)施加重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重庆赛诺、重庆金赛为海南海药的关联方。
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海南海药及其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0亿元、2.20亿元、0.48亿元。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但海南海药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海南证监局表示,海南海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海南证监局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海南海药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悉承,隐瞒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的关联关系,决策并组织实施关联交易,签字保证海南海药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海南海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海南海药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伟,参与、知悉关联交易,签字保证海南海药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海南海药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刘悉承作为海南海药原实际控制人,其隐瞒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关联关系并决策、组织实施关联交易的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基于前述违法行为,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刘悉承给予警告,并处以27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2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王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海药成立于1992年12月,于1994年5月登陆深交所,主营业务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抗生素系列、胃肠道用药系列、抗肿瘤药系列、抗病毒药系列、慢性病系列与制剂配套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系列及其他产品。
近年来,海南海药公司业绩堪忧。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2年,海南海药营收分别为18.25亿元、24.72亿元、24.45亿元、22亿元、20.59亿元、17.79亿元,扣非净利润依次为-0.24亿元、-0.01亿元、-6.27亿元、-8.51亿元、-13.24亿元、-2.47亿元,其营业收入已连续四年出现下降,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六年出现亏损。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海南海药披露决定书的同时,其还发布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将原定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年报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不过,根据海南海药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来看仍处于亏损状态,其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0亿元至-0.90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90亿元至-3.20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金额相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来源: 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