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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平台前后回复不一致 康惠制药收陕西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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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盘后,康惠制药(603139.SH)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相关提问时,前后回复不一致,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康惠制药主要业务以中成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以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药品的销售配送业务为辅。公司中成药产品线主要涵盖皮肤科类、呼吸感冒类、妇科类、骨科类疾病的治疗领域。

  具体来看,10月13日,康惠制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孙公司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友帮”)生产线投产情况及主要生产哪类药物的原料药及中间体问题时,公司称“陕西友帮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10月16日上午10点至中午12点45分之间,公司在“e互动”平台回复多个投资者相关提问时,均表示孙公司陕西友帮目前没有生产减肥药中间体。10月16日晚间,公司发布《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陕西证监局指出,公司于10月13日、10月16日针对孙公司陕西友帮是否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的问题前后回复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娟对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该局决定对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康惠制药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康惠制药在一周之前刚遭上交所监管警示。此前的10月11日,康惠制药披露称,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实际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较大,发生盈亏方向变化,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 时任财务总监邹滨泽、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康玉科、 时任董事会秘书董娟予以监管警示。财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康惠制药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增长约10.8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59.91万元,同比下降9.52%。(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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