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日前对外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通过制造三车追尾交通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理赔款21.5万元,两名保险从业人员被判刑、罚款后,又遭禁业顶格处罚。
案件要回溯到5年前。时任某财险支公司负责人侯某龙,实际占有使用车主为他人的车辆,并以他人名义在该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2018年6月6日,侯某龙组织时任该公司工作人员栗某阳等6人,通过制造三车追尾交通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理赔款215000元。
2020年10月27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判决侯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决栗某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2021年3月29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上述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系列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授权,山西银保监局决定给予侯某龙和栗某阳禁止4年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记者:胡恩燕 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