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传言称,养老保险每缴满5年,退休后就可以多领一档养老金。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辟谣,“职工养老金5年进一个档”这种说法纯属误解误读。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早期国家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执行的是退休、退职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二级主任科员陈头法表示,在执行养老保险制度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缴了多少个月,就计算多少个月,不存在“档次”一说。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主要受到参保市场(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月缴费基数等因素影响,并与之正相关。早就没有“每多缴满5年、养老金就升一个档次”的说法。简单来说,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经济日报记者:杨阳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