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株洲晚报报道,8月29日,市民张先生致电称其孩子玩腾讯网络游戏时,用手机绑定奶奶的养老金银行卡,陆续充值近万元。父亲张某以监护人身份向游戏商提出退款申请。他递交了证明和申请材料,但公司答复是,张某的孩子曾有申请游戏充值退款纪录,针对该次充值行为,该公司不再予以返款。
腾讯客服工作人员称,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费问题,该公司将与家长沟通并做妥善处理,她将请相关家长在24小时内关注相关答复。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来源: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