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办免考的建造师证、消防工程证等相关证件,男子骗取他人“办证费用”774878元。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被告人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被告人杜某退赔被害人余某经济损失591028元;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9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份,在某学校门口,被害人余某碰到了其学生即被告人杜某,被告人杜某称可以办到免考的建造师证、消防工程证等相关证件,被害人余某遂将该情况介绍给了其朋友、学生等多人。余某在收到办证费用后,扣除了自己的中介费用,将剩余钱款共计763428元转给被告人杜某,被告人杜某将假证通过余某发给办证人员,发现是假证后,余某将相关中介费用全部退还给办证人员。
2020年12月28日,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1月18日,被告人杜某以可以办理建造师证为由,骗取被害人李某90000元。
案发前被告人杜某陆续退还被害人“办证费用”78550元;案发后被告人杜某陆续退还被害人“办证费用”93850元。
2021年7月6日,被告人杜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774878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杜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归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杜某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万明之 王海波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