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北京文化披露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书》、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状》、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状》和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起诉状》,涉及金额高达1.57亿元人民币。
其中,登峰国际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电影项目发行收入人民币及利息等合计约9105.96万元;壹同传奇请求判令北京文化支付投资收益、损失等共计人民币约3037.88万元等;嘉影上行请求判令北京文化向原告支付回收投资成本及支付影片应分配收入等共计人民币约974.7万元;西虹市影视请求判令北京文化向原告支付结算款项及逾期付款损失等共计人民币约2561.26万元。
天眼查显示,登峰国际持股比例占90%的大股东凯燃(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为吴京100%持股;壹同传奇持股股东则包括陈思诚。
北京文化官网显示,该公司参与的项目包括《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等。(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