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第1期,总第65期)。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本期抽验信息共涉及197个抽样单位,241个药品生产企业的89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891批次产品符合规定,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其中,标示由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对乙酰氨基酚片检验发现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为【检查】溶出度,被抽样单位为南京医药滁州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批号为190409,规格为0.3g。检验机构为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依据为《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丰原药业”,000153.SZ)全资子公司。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丰原集团医药板块的上市公司,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现有53条通过GMP认证的生产线,产品涉及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原料药五大领域,涵盖解热镇痛、妇儿、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营养类、抗生素类等7大类、10余个剂型、300多个品种,拥有多个一、二类新药品种和多项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连锁药房全省近500家。丰原药业年报显示,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为丰原药业全资子公司。
南京医药滁州天星药事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医药”,600713.SH),持股比例为86.3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1年,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医药流通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公司以医疗机构供应链服务和医药零售连锁为主营业务。南京医药年报显示,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南京医药子公司。(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