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征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途公司”)罚款15万元,处罚事由为其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綦江市监处字(2021)209号。征途公司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克生物,股票代码:300463.SZ)全资子公司。
征途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如下:“经调查:2016年12月,綦江区人民医院与征途公司达到口头合作协议,由征途公司出资承建綦江区人民医院新门诊大楼二、三层检验科的所有检验设备、设施以及检验科内部装修,并且由该公司负责所有设备、设施调试完好并检验、检定合格再交付使用,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杂物电梯其所有权属于征途公司,并且负责所有检验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按口头约定,在合作期间,人民医院所使用的耗材需从征途公司购进,合作到期后,由医院将检验科所有设备、设施以残值进行购买。
2017年5月14日征途公司与成都锋悦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悦公司)签订标本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合同,双方约定由锋悦公司负责采购并安装,并由供方锋悦公司负责该电梯的检验,且检验合格后再交付征途公司,由征途公司负责该杂物电梯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2017年10月,锋悦公司电话联系该杂物电梯的生产企业北京北创恒基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创),双方口头约定(未签订合同),订购北京北创生产的杂物电梯一台,型号:BOTOHO/300,出厂编号:BQ-Z-K-P20171011#,制造许可证编号:TS2311008-2017,生产企业:北京北创恒基电梯有限公司。
由北京北创负责安装,电梯安装开工申报和检验由锋悦公司负责,在2017年10月底,北京北创派安装人员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对该杂物电梯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该杂物电梯一直在通电状态下,安装人员就将杂物电梯的相关资料和电梯三角钥匙、电源开关钥匙交予锋悦公司,而使用单位征途公司使用人员以为该杂物电梯已经检验和注册,平时有标本的情况下,需要运送才使用。
2020年10月,綦江区人民医院在对全院的特种设备自查时,发现征途公司在检验科使用的杂物电梯未经检验和注册,立即对征途公司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征途公司联系锋悦公司后,才知道该杂物电梯一直未检验和注册,也未移交相关资料,并且杂物电梯的相关资料已遗失,征途公司责成锋悦公司补齐相关资料,并申请检验和注册。
锋悦公司就联系北京北创补齐相关资料,并委托北京北创借用綦江区人民医院的名义进行申报,2021年1月16日,北京北创以綦江区人民医院的名义在重庆市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上申报了杂物电梯的开工告知。
截止2021年2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綦江区人民医院的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时,当事人不能提供杂物电梯的检验报告,并且当事人承认自2017年10月电梯安装完成以后从未申请监督检验。”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该规定如下:“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迈克生物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征途公司为公司子公司,直接持股100.00%。
(记者:张海蛟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