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铎
□戴先任
11月2日,江西乐平发生7岁女孩遭14岁男生尾随电梯内猥亵案。11月4日,当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男生构成猥亵,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近年来,个别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屡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施害者年龄之小、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忧心。(11月7日《法治日报》)
随着治安形势的好转,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已进入轻罪时代。但同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近三年来却总体呈上升趋势,犯罪还呈现低龄化趋势,对未成年人成长、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都带来了较大威胁。
对于这一现象,有人呼吁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以应对这一形势。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作出了调整。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低到了12周岁。
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显然也不能只靠严惩。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要能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要“惩教并施”。这也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考验未成年人犯罪治理能力。而要更好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关键还要抓早抓小,要打好预防针,挽救“问题少年”,要防范更多未成年人变成“问题少年”。
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是一道“综合考题”:是教育考题、社会考题,还是司法考题、法治考题。需要法治与教育双管齐下,需要家庭、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及全社会合力,各方要守土有责,提升相应能力,筑起安全防火墙,通过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挽救更多的“迷途羔羊”。
轻罪时代当然是一个较好的时代,但是千万不要让这样的时代被未成年人犯罪给拉了后腿。那不仅是给法治拉后腿,还是给我们这个社会的希望拉后腿,并拉扯出无数家庭的心灵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