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踩着轮胎齐腰高的独轮车在马路上穿梭往返,的确很拉风,但同样很危险。近日,集美区银亭路居民向导报新闻热线反映,一名年轻男子经常脚踩独轮车,在车水马龙的闹市区“耍杂技”。(9月2日《海峡导报》)
脚踩独轮车在车流中“飘过”,很酷但是很吓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年来,各种五花八门的“车辆”多了起来。比如这里的独轮车,再比如平衡车、滑板车,甚至还有大号的玩具车,有的是运动工具,有的是玩具,唯独不是可以上路的交通工具。但有些人可不管,只要我能开到马路上,管你是不是交通工具,甚至还觉得与众不同,更显拉风!
对此我们须高度关注。一方面交警要强化监管,必要时坚决祭出罚则。另一方面大家要认识到其危险性,及时举报。而当事人更需增强安全意识,毕竟马路决非“耍酷”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