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直
最近,家住厦门高林居住区的市民李女士因为一张游泳亲子年卡苦恼不已:办卡后没用过想退,但游泳馆表示,要扣除25%的费用。(8月1日台海网)
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分歧,李女士说办年卡时销售人员承诺可以随时无费用退卡,但是翻开合同,上面写的却标明“如坚持退卡,本场馆将收取25%手续费”。至于销售人员的承诺,该游泳馆表示当时他们聘请了销售外包团队进行相应服务,他们无法确定现场销售人员是否有对李女士作出过无偿退卡的承诺。
结合相关信息,我们发现书面上的情况对于李女士来说是比较不利的。当然,在各种协调下也可能有个比较好的结果,但是就日常消费而言,我们还是要尽量避免类似的不利处境。
销售员卖力推销时,可能说过各种各样的话,而合同是“沉默”的。所以,现实生活中,许多消费者都与李女士一样,会跟着销售员的节奏走。有什么诉求也会跟销售员提,得到对方承诺就感觉有了保障。然而销售员为了业绩与提成,经常会往好的方面说,甚至不排除个别销售员为了签下单子,对顾客作出虚假承诺。
保障权益,消费者应该强化合同意识,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合同条款看得稍微细一些。当然,现在许多单位推行的是格式合同,在具体的销售中可能确实存在各种变通,但是对消费者而言这种“变通”最好还是要有书面的补充和注明,或者留有其他的痕迹,可以在事后证明商家当时在格式合同之外还有新的承诺。
法治社会,消费者维权有法律保护伞,而笔者以为在用好法律的过程中,强化合同意识是消费维权的第一步,或者说,是非常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