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夙伟
对于许多人来说,宠物是他们的情感慰藉,但是,当房东不允许租客养宠物,租客却在出租房养宠物,麻烦可能就来了。
日前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房子租约还没到期,但是由于租客养猫房东要将租客赶走,并因此告上法庭。(7月29日《海峡导报》)
这起判例不失为一堂法律普及课。
房东不允许租客养宠物,可以吗?这个当然可以,不过要在签合同之前就提出。假如租客当时不同意,那么你不租便是了。当然,现在提出来也可以,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对不起,是不是取消租约,那就不由房东说了算。
因为综合查明的事实,租客养宠物,未改变房屋用途,也没有使租赁物受到损失。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再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只能由法律说了算。或者说,按当初的租约办。
换言之,契约面前双方平等。房子是房东的,但你有房子的所有权,租客也有对房子的租赁权。
感谢这起判例,让不少人明白了,无论是生意往来、还是人际关系中,都应该多一点契约精神。如果大家都把契约精神好好吃透,彼此间就会多一份对相关约定的合理共识,免去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和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