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沛
近日,厦门老字号鼓浪屿“龙头鱼丸”侵权案引起社会公众关注。近期,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厦门老字号协会、思明区商标(品牌)协会等,共同开展了一场打击山寨老字号的联合打假执法行动。(3月19日《海峡导报》)
商场如战场,要拥有一席之地,须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如果有一块金字招牌,那就可能财源滚滚,而老字号无疑就是极具含金量的招牌。
但是真正的老字号谈何容易,每个老字号都是商家长久经营,质量、服务、声誉等方面都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并通过了相关方面的严格评审,才能得到相应层次的认定和授牌。
个别商家不想经历这样的长时间积累,又想拥有老字号的好处,于是动起了各种歪脑筋。就如同黑旋风李逵闯出名堂,李鬼乘机假冒。
这种没能真正当老字号,却擅自“老自号”,傍“老”啃“老”来获取财富的行为,不仅有违商德,还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被侵权者、消费者、社会还是职能部门,都不会容忍,因此“老自号”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经商还是回到堂堂正正的诚信之道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