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然而,近日导报记者注意到,厦门仍有商户“顶风作案”。 (3月18日《海峡导报》)
□钱夙伟
必须特别注意的是,“各式各样、品种不同的果味电子烟”本来就动辄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当然不会设置“儿童锁”,这种本身就是违规的销售,更不可能有“儿童锁”一说。因此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这种“甜蜜”诱惑必须引起高度警惕,而厦门某些商户的“顶风作案”也是给家长、校园仍至所有未成年人工作者敲响的一记警钟。
有关研究数据表明,很多电子烟含有高度刺激性的气体,未成年人稚嫩的肺根本就伤不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曾在2018年、2019年联合出台《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无论青少年从网络渠道还是线下便利店购买电子烟,都在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范围之内,但一直以来屡禁不止。其症结在于,按现行的监管机制,对电子烟全产业链的监管难以实现全覆盖,这也让电子烟对青少年销售有机可乘。
相关专家指出,各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发挥联合监管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强化禁烟科普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家庭、校园三位一体防护模式,提升电子烟治理能力,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案件绝不姑息,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显然,现在亟需的,是在抓紧完善监管机制的同时,把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从而有效抵制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甜蜜”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