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然而,近日导报记者注意到,厦门仍有商户“顶风作案”。 (3月18日《海峡导报》)
□陈家沛
说到底,某些商家“顶风作案”的方法就是由明变暗,将果味电子烟的经营变成“地下作业”:商店货架上当然不能摆放了,但只要顾客问到,还是“应有尽有”。同时表面看他们的销量是减少了,但价格却上涨,所以实际所得可能不减反增。
但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所有果味电子烟下架,是由于该类产品加热后可能产生甲醛、乙醛、亚硝胺等致癌物质,长期吸食对人体会造成健康危害。某种程度上,这种水果味的电子烟就是带着水果味的毒品。对此,商家当然是很清楚的。同时哪个商家不知道所有的经营都必须是依法依规的?说到底是财帛动人心。
可是,这样的蝇营狗苟,偷偷摸摸,值吗?作为理性的商家,虽然要算经济账,包括短期的经济账。但依法依规这笔账还是不能忽视,良心的账目,长期的账目也都是不能忽视的。古人说,抬头三尺有神明;现代人也说,有证据的交给警察,没证据的交给神明。而这样“缺德冒烟”并且非常容易证据确凿的行为,不管交给神明还是交给法律,都不会有好果子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