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翔安区居民陈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陈女士和前男友恋爱期间,前男友买了一辆车。当时双方感情很好,前男友请她作为担保人一起向银行贷款,于是陈女士就签字同意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不料,现在前男友还不起贷款,双方也分手了,银行却要陈女士还贷。陈女士向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咨询,她需要帮前男友还贷吗? (3月11日《海峡导报》)
□冯海燕
关于此事,法律顾问给出的答复是肯定的。虽然爱情鸟飞走了,但担保责任跑不了,在贷款人还不了钱的时候,陈女士作为担保者,对还贷负有责任。对于陈女士来说,这事的确很悲催,但是没有办法,谁让自己当初白纸黑字签上名字呢?
担保人遭受牵连的情况并非个案,尤其是涉及巨额贷款的,也不乏极端事件出现。
然而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担保的压力山大。同时,一些担保人会感到憋屈,担保明明是出于爱或者是出于义气及情面,那些贷款,自己可能一分都没有用,却要成为那个最大的“冤大头”。当担保人被逼债烦不胜烦,又无力偿还时,逼债方的一通电话、家人的一句牢骚等都可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要好的朋友、亲戚,当如胶似漆的情侣等向自己提出帮助担保的要求,拒绝真的很难,也很容易伤感情。人是感性动物,当然要呵护感情,但是生活是现实的,很多时候不能跟着感觉走,该理性还得理性。倘若与对方感情实在好,对方的人品、能力等值得信任,在个人能力范围之内担保或许可以考虑。然而,倘若贷款数额巨大,与贷款人实力不相匹配,特别是,万一对方还有赌博之类恶习,担保就是高风险的事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热恋中的双方,在别的方面或许可以不分你我,但关乎到经济问题、法律问题当真需要慎重再慎重。毕竟,感情生活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所有人都应该为自己,为家人负责。
法律在左情谊在右,遇到担保该何去何从?窃以为,三思而行、量力而行,切莫轻易让情感绑架自己,该拒绝时当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