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场未按政策落实“新能源车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停车费”的规定,车主宁先生日前拨打厦门12315热线投诉并获退款。(11月8日台海网)
□冯海燕
涉及的金额并不大,停车3小时,收费9元,停车场没有给予政策规定的2小时内免费停车的优惠,多收了4元钱。现在大家都很忙,碰到这样的事件可能嫌维权麻烦,或者觉得这是“三瓜两枣”的小钱,懒得计较。可是,权益被侵犯不吭声,这是对违规收费的纵容,对市场生态来说肯定不是好事。
这家停车场的负责人表示,是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定不了解,才导致多收取费用。但无论故意还是疏忽,这样的“多收”都不应该。
而且市场上确有商家吃定了消费者“嫌麻烦”不会较真,发现“果然如此”就像得到鼓励。倒是一些认真细致、本分经营的商家相对“吃亏”,然后也可能有样学样做些不厚道的小动作,产生的影响可想而知。
现在,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障,维权有时真的就是打个电话的事,同时还能推动消费生态向好,利己利人利社会。因此消费者要珍惜权益,“勿以善小而不为”。
特别要注意的是,正是因为监管重视,所以一些不良商家也尽量避开金额较大的侵权,而侧重于一些小金额的擦边球,并“积少成多”。
因此涉及权益,“三瓜两枣”也不容含糊!无论对故意侵权者还是疏忽过失者,这样的较真都是督促,都有利于消费生态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