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夙伟
厦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家”了。12日,福建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在厦门揭牌成立,24个部门携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驾护航”。 (9月13日《海峡导报》)
近年来,厦门市平台经济迅猛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队伍迅速壮大,“权益保障中心”的服务对象已经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应当看到,从地方政府加大新业态投入的“顶层设计”,到企业和平台切实保障工人收入合理增长的机制建设,各地新业态劳动者的地位和待遇都在不断提高。但在劳动维权方面,由于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针对传统就业方式设计,现行保险属于“单位关联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维权方面还存在着各种短板。
厦门市权益保障中心的成立,是厦门市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城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新的尝试、新的突破。这当然需要各部门打破藩篱,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但我们知道,在政务服务改革的背景下,这本来也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应有之义。权益保障中心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权益保障服务,应该不是难题,另一方面,点点滴滴的关爱于新业态劳动者,是实实在在的温暖。
近些年,传统的“三百六十行”之外的“新就业形态”大批涌现,不仅已经成为不少人现实生活中的刚需,更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不仅让他们对这份工作更有成就感,更能赢得社会的尊重。进一步调动新业态劳动者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形成关爱新业态劳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形成新业态发展中的“双向奔赴”,这将让相关劳动者在岗位职责与社会责任方面体现出更好的担当。从这个角度,厦门此番的“全省首个”值得我们加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