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玲
一些企业碰到困难,选择了裁员降薪来应对困难,这种做法并不是不能理解,通情达理的员工也能顾全大局。但是可以想见,企业困难,员工也不轻松,丢掉饭碗的员工大多面临沉重的生活压力。一起奋斗多年,分手之际不说额外帮助,原本属于员工的还要想方设法克扣逃避,这些老板的人品实在上不了台面。
诚然,企业确实要逐利,但也应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的章程进行。而企业采取种种“软暴力”手段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花式变相裁员”是违反法律的旁门左道,是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歪门邪道。
裁员补偿是和工作年限相关的,因此,企业企图赖掉的补偿金,往往就是自己老兄弟、老员工甚至企业元老的应有补偿,如此做派不但违法违规,而且让人格外心寒齿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