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燕
临近春节,全国各地包括厦门的警方主动出击严查各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从相关报道来看,已有多名违法涉案人员受到处罚。而近日厦门翔安警方的一次出击引人注目,他们在查处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路上,竟然又遇到并处理了另一个同类案件,我们在为警方主动作为点赞的同时,也可以看出最近这段时间关于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很可能比较“热闹”。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烟花爆竹声中辞旧迎新是我国的传统习惯。噼噼啪啪的声响,绚烂多姿的色彩,燃放烟花爆竹确实能够增添节日气氛。可是,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与销售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最怕那些生产与销售在地下进行的,隐患很大,更不乏血的教训。一旦引发事故,还可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所以,执法零容忍,市民也要关注、走心。自己不买不放非法产品,发现有这方面违法经营现象的,也要积极举报,消除身边的隐患。此外一些区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即便是正规产品也在禁令之内,要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来做。
最近北京密云就出了个关于烟花爆竹的“瓜”。一居民竟然网购了60公斤的烟花想“过过瘾”,还好市民举报,相关部门迅速查处。否则让这些违规购买的烟花一次一次“过瘾”,天知道哪次就闹出事情,而倒霉的又会是谁。从这个角度来说,举报身边违规的烟花爆竹是为了社会,同时也在保障自己的安全。
另外大家应该明白,烟花爆竹固然增添节日气氛,带来的负面元素也不少。一是大量燃放会产生有毒气体,污染生态环境。二是易燃易爆,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市场上有不法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生产储存销售不合规,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
社会在前进,我们的文明素养,安全意识也要与时俱进。对一些老传统老习俗要选择性地继承。虽然近年来很多人认为年味中少不了烟花爆竹,不宜一禁了之,但总的来看还是弊大于利,即便没有完全禁止,也不值得倡导。
其实,年味从来就不是靠烟花爆竹炸出来的。一家子团团圆圆,贴春联、挂灯笼、闹闹嗑,过年的氛围就在了。实在要燃放烟花爆竹,请紧记安全第一、合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