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鹏
“这样的执法非常人性化,我以后不会再犯了。”10月9日湖滨北路一果蔬店主接过《警示告知书》,感慨地说。这是《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意见》推出后,厦门市城管系统开出的“首违不罚”第一单。(13日《海峡导报》)
“首违不罚”确实值得关注,这不单单是为了从宽处理,还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教育说服。执法温情的背后,是“下不为例”的严肃要求。
“不罚”能不能在更多的管理领域出现、能不能被长期坚持下去,关键还是要看具体成效,看相关人等对这一善意的积极回应。我们必须清楚,就如同罚是为了“不犯”一样,“不罚”更是为了“不犯”,但愿大家一起做好自己,守好规则,让更好的“不犯”带来更多的“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