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林
为了让城市管理有尺度更有温度,据了解,今年年内厦门市执法局有望出台新规,针对城市管理领域首违或轻微违法事项建立“免罚”清单,如对跨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以及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等方面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事项推行不予处罚制度,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兼顾弱势群体利益。(9月4日台海网)
市民对“不予处罚”并不陌生,毕竟,交通执法部门对一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现在市执法局要在城市管理领域也探索推进不予处罚制度,让大家多了一份期待。毕竟,柔性执法涵盖的领域越宽,我们的城市自然越是温情。
处罚只是手段,纠正才是目的。不得已时的金刚怒目可以理解,但是这也并不妨碍我们给拈花微笑以热烈的掌声。毫无疑问,如果能通过温和的手段劝阻违法,市民显然更乐得看到执法者温柔的一面。或许,这本就是“不予处罚”推出的初衷,也是它获得关注的原因。
城市管理不是简单的一个“管”字,尤其是涉及到弱势群体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更需要慎重处理,需要找到管理和呵护的最佳结合点。相对于违法之后的严厉处罚,“不予处罚”无疑多了一份温情在内,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批评并不一定都要靠严厉的事后追责。毕竟人心都是相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不予处罚”有可能降低违法者的心理抵触,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城市的温馨要体现在方方面面,执法领域同样是重要的一环。市民希望执法越来越有柔性,自然希望可以有更多“不予处罚”出现,但很显然,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完全是执法部门的责任,也需要市民包括执法对象的有效配合,需要我们对一些底线刚性的共同维护。因此欢迎“不予处罚”,更需要明白柔中有刚的道理,更需清楚柔性管理的真正意义。相信在这个有着高度文明的城市里,柔性执法必将呼唤出更多的行动自觉,以更好地维护规则,从而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柔和温馨而又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