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沛
2021年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泉州晋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破获一起诈骗案,并现场发还追回的被骗钱款80万元。(1月11日《海峡导报》)
这起诈骗案与常见网络诈骗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的网络诈骗都是骗子铺天盖地撒网;而这起诈骗的被害人属于自投罗网。
新闻中周女士的老公因卖假鞋被江苏南京警方抓获,按正常思维,周女士应该找个律师才是。可周女士显然不走寻常路,她四处奔走,希望通过花钱找关系“捞人”。原本就有专门有针对这类“需要”的骗子,既然有人主动找上门来,当然是求之不得、乐不可支。
“捞人”不狠狠出点血,肯定想也别想。于是骗子狮子大开口,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好在这位周女士还是有一定的防范心理,钱得分步“分期付款”,不然一下子被骗的就会是250万元!更幸运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骗子很快落网了,警方为周女士先挽回了140万元中的80万元,另外60万元什么时候才能挽回,还是个未知数,因为这类骗子诈骗是行家里手,花钱更是如同流水。
丈夫做了违法的事,受到法律惩罚是罪有应得,如果不是另辟蹊径花钱“捞人”,如何会在丈夫被抓之后自己又被骗,落个雪上加霜的下场?自己受骗时知道求助警方,希望警方为自己讨回公道,自己的丈夫做了违法的事,又怎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在法治建设存在诸多漏洞的时候,现实中的确有极个别通过花钱进行“捞人”的事。但如今情况不同了,如果还没有转过弯来,还是信奉钱能通神,那么很可能正中骗子下怀。因为你在想着花钱“捞人”的时候,正有人千方百计要“捞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