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敏 吴之如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肃查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山东省禹城市严禁搞突击性的“路边工程”“盆景工程”、吉林省问责“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景观亮化工程’”……(11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领导可视范围”这六个字,实在是亮了。很多形式主义,很多“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其实是围绕着“领导可视范围”开展的。
表面上看好像是尊敬领导,讨好领导,换个角度却是在封堵“领导可视范围”,是在哄骗领导。这类“工程”耗费公款无数,却对国计民生意义不大,有些根本就是葬送国家资财的无底洞。更令人难以容忍的是,此类操作一旦盛行起来,将使得奢华浪费的恶习愈来愈浓,同时让上级领导对基层情况的了解和掌握越来越困难。
因此,这样的“工程”也提醒各级领导,一定要扩大自己的“可视范围”,深入群众,掌握更多一手的民生资料。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看到监管部门已经向针对“领导可视范围”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宣战,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其中的危害性、严重性。希望某些有“面子”之瘾、“形象”之癖、“盆景”之好的公仆都能改改“口味”,实实在在地靠造福地方、造福百姓获得群众与上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