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近日,一欠款200万元的男子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冒用其堂兄的身份证乘车,被厦门铁路公安处泉州车站派出所民警当场识破。(5月6日《海峡导报》)
这名“老赖”固然不对,但借给他身份证的堂兄也要反思。每个人的身份证都是独一无二的,只能供自己使用。而法律也有明文规定,居民身份证不能出租、出借、转让。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碍于面子,经不住亲友恳求,也缺乏相关法律意识,把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这不仅违法,也可能给自己招来大麻烦。这绝非危言耸听,出借身份证后莫名背上网贷之类的事情屡见不鲜。
因此人们要从中得到警示,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即便是关系再好的亲友也不能出借,这既是守法之举,也是对自己、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