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广春
接到家长报警后的25小时,警方就把犯罪嫌疑人梁某任抓获归案。这名嫌犯为了谋取钱财,于5月4日下午在厦门滨北某学校附近散发恐吓字条,声称如果妈妈不准时汇钱,就要砍了孩子的一只手。(5月8日台海网)
以恐吓字条敲诈勒索,显然是用小孩的智商吓唬妈妈。
而在一个法治社会的环境下,政府、司法机构和公众也会织起一道特殊的安全网。政府是捍卫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妈妈”,执法机关是严厉惩罚违法犯罪的利器,承担着惩恶除奸保民安的责任与义务。这也就堵住了一些不法分子谋取不正当钱财的路。
由于伤害儿童的犯罪是欺负弱者的行为,最令人愤慨,在法律上也最不可饶恕。既不可能得到家长的原谅,也不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犯罪嫌疑人以砍掉孩子手吓唬孩子父母,也是引发众怒的行为,更不会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