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成喜
□江德斌
“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价格不低于60元/人”……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一则《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在变相提倡餐饮涨价。(10月7日《南方都市报》)
如此做法显然与“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精神不符,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从媒体调查可知,588元“最低消费标准”出台的目的一是保证商家利润,二是防止商家互相杀价。可见,“反浪费公约”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在维护本地餐饮企业的利益。维护餐饮企业利益本来也不奇怪,只是依托“制止浪费”的名义令人厌恶。而且,此举有餐饮行业借机搞价格垄断的嫌疑,应依法予以制止和纠错,并进行深入调查。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为响应“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精神,纷纷出台各种地方规定、行业公约,这是值得鼓励的。但四川通江的做法提醒我们,要谨防个别公约偏离轨道,夹带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