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直
乱扔垃圾不入桶,城管上门开罚单。近日湖里城管对辖区内的小区和店面展开突击检查,对两起乱扔垃圾行为开出罚单。一起是世纪嘉园一业主将垃圾桶直接放在垃圾桶外就离开,另一起是华光路附近的一位五金店经营者,将一袋垃圾随意丢在门口的人行道上。他们各被罚款50元。(7月10日台海网)
乱扔垃圾被罚并不稀奇,这里的点是“上门”。
说起来还是有点窝心,“垃圾分类”推行多年,甚至在厦门都放到法律的高度,却还有人乱扔垃圾!在某些人素质让人抓急的同时,可能他们还觉得只要没被抓现行就不会有事。的确,执法资源有限,不可能全天守在垃圾桶边,然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乱扔垃圾,想查当然查得到。
现在电子眼密集,一些关键路段都有设置,只要限定范围,很多东西一比对就出来了。同时相关部门也发动很多环卫工及时取证,各种覆盖下,想要“神不知鬼不觉”是不可能的。环境卫生造福的是居民,主要还是靠自觉,但如果真有需要,让执法动起真格基本上都能查出。而等到“上门开罚单”,想必相关人员开门见到执法人员的一刹那,也会心跳加速,羞愧不已吧。
50元罚款算是轻的,假如再犯,就会从重处罚,“拒不改正”的更会罚1000元。这额度相信一般人都会心疼:自己乱扔的可不止垃圾,还有血汗钱。更重要的,当然是脸面,是“人设”。乱扔垃圾被“上门”,面对左邻右舍甚至自己小孩的时候,会脸红吧。
呵护环境卫生,是每个市民的基本素养,我们希望执法持续较真,上门开罚单能杀鸡儆猴,震慑一片,更希望我们大家自律,不做“猴”也不做“鸡”,做一个文明卫生的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