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归
网上造谣,发帖百篇丑化医院恐吓医生,该当何罪?近日,思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3月6日《海峡导报》)“医闹”听说过,不过大多在线下,在医院闹。对于线上“医闹”,也许有人觉得相比于前者,于医院秩序、就诊患者等的影响不是那么直接。但这里当事者伍某却将自己闹进了监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
牙齿和舌头也有相碰的时候,就诊过程中医患之间出现些许矛盾也是正常。患者当然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前提是要在理性、客观的基础上,在法律的轨道上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这里,被告人伍某编造这家医院“活挖、买卖活人器官”等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丑化医院。还发百余篇帖子威胁、恐吓两名医护人员,其行为远远超出了正当维权的范围,而且已触犯《刑法》。
此外,庭审中,伍某拒不配合案件审理,面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讯问,伍某大喊大叫、答非所问。法律非儿戏,法院视其放弃答辩的权利,当庭做出一审宣判。或许到这个时候,伍某自己也感觉到理屈词穷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线上线下,违法造谣生事都要面临法律惩处。而医生是救死扶伤的群体,是群众健康的守护神,所以,社会对白衣天使有多尊重,对某些“医闹”就有多反感。伍某要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买单,希望我们都能引以为鉴,碰到分歧或者纠纷要理性客观地看待,确实需要的话也要合理、合法地维权。切不可肆意妄为,让自己变成“医闹”,那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引发更多问题,不仅闹医生,更是闹自己,闹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