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沛
1月20日,一辆未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被杏林大桥交警中队民警拦下靠边检查。该车辆不仅未悬挂号牌,还超载上路。最终,驾驶员被记18分,罚款1000元,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1月25日台海网)
这个司机对超载的违法当然一清二楚,但没有将心思用在遵纪守法上,而是一门心思地琢磨怎样才能又违法又不被抓住。于是他自作聪明地采取了连车辆的号牌都不悬挂的做法,以为这样一来即便被抓拍,警方也对他无可奈何。
显然,他以为警方患上了监控依赖症,但事实上警方的执法手段多样,监控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辅助而已。何况,一辆不悬挂号牌的车辆跑来跑去,这不也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等若自我举报?于是这个“掩耳盗铃”的司机不但被逮个正着,而且违上加违,受到的处罚自然也就更加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