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于敏
毫不夸张地说,“低温津贴”目前基本上属于“想发就发”“不发也行”,而最终对多数企业来说就是没发。
天寒地冻是自然现象,但“低温津贴”何以“冷若冰霜”!这尴尬主要来源于制度层面的刚性约束不足。新闻中列举了一些和低温津贴相关的规定,但要么比较间接,要么偏向于鼓励而不是强制要求。
大家都知道,极寒天气下的劳动者坚守岗位,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人们日常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果你也怕冷我也怕冷,这社会基本的也就玩不转了,所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全社会应当更加关心低温工作者的冷暖,将低温津贴落到实处。
无论从企业层面、社会层面、制度层面还是相关部门的管理层面,这都是不可替代的一种态度,一种对低温工作者应该表达的必不可少的敬意。因此,“低温津贴”需要政策成为“冬天里的一把火”,而且不能只是倡导,更需出台和“高温津贴”一样具有约束力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