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鹏
去年,翔安男子陈某为谋取个人私利,套取亲友的信用卡信息并提供给他人而被警方抓获。
近日,陈某因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9月2日《海峡导报》)
三百六十行,赚钱过日子的门道很多,为什么偏偏要干这种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勾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能一时得手,也逃不过法律的惩罚,最终还不是连本带利一起吐出来。
当然,胡乱动歪心思的陈某固然应该受到惩罚,但好心借卡的亲友们也应该加以反思。面对陈某的借卡请求,亲友们这么配合,不仅仅是把卡借出去,而且借用范围包括信用卡、绑定的手机号码、U盾和卡主身份信息,实在是过于轻信陈某的为人了吧?
正是这种随意的态度,成了陈某往违法犯罪坑里跳的助力。事到如今,身陷囹圄的陈某固然会追悔莫及,出借信用卡的亲友们心里显然也不会舒服,早知如此,何不当初拉下脸来一口回绝?这年头,谁还没有几张信用卡?谁还没有亲戚朋友?但倘若亲情友情和信用卡牵扯在一起,那就需要认真考虑一下了。不随意出借信用卡未必就伤了感情,但倘若真的那么大意就把卡借出去,却有可能让感情彻底耗光。
陈某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围观的市民也要吸取教训。信用卡不是无关紧要的一张卡片,稍有不慎就会让其中的一些信息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所以使用中一定要慎之又慎,别因为一时的面子,稀里糊涂成了别人违法犯罪的助推,弄到最后,里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