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0日讯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思城管罚(2025)034号)显示,因2024年12月13日,行政执法相对人在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新港广场化池清掏作业过程中,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造成筼筜湖污染。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罚款,对厦门泓量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129000.00)元整的罚款。
据了解,厦门泓量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服务、专业保洁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05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567号208室之三,法人是黄志军。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