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福州市民马女士(化姓)拨打海都热线电话968880称,她于11月2日在永辉线上APP花费37.67元购买了两袋鲜活明虾,分别为250克和500克,但仅收到365克。马女士立刻联系了客服,但辗转多个对接人员,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这让马女士很是不满。记者介入后,马女士已和永辉达成和解。
顾客:买了750克虾,收到克重不足一半
记者从马女士提供的包装袋照片上看到,250g/份的鲜活大明虾/基围虾数量在15只以内,500g/份的鲜活明虾数量在46只以内,然而马女士仅收到25只虾,共365克。包装袋上标注的重量是否为鲜活明虾的净重?数量误差是多少?记者针对这两个问题咨询了永辉APP的线上客服。客服表示,标注的就是明虾的净重,具体数量以门店工作人员发货为准。
马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她联系了线上客服,希望将明虾退款并退回消费所使用的红包金额。但客服表示无法退款,只可换货。而红包能否退回需要再对接专员,24小时内进行后续的协商。
据马女士说,40多分钟后,确有专员致电称同意退款,并给予马女士30元优惠券,并对相应员工进行批评处罚。但针对拣货人员、客服人员的失误和不良服务态度,马女士希望永辉方出具道歉书,并对经办员工进行停薪培训。
永辉:
确为拣货人员误装,愿合理赔偿顾客
记者了解到,负责配送马女士商品的仓库为福州市公园道仓。记者联系上永辉超市相关工作人员,其表示,经核查监控发现,确系拣货人员包装失误。此外,也存在永辉客服给出的售后方案不合理、员工未注意沟通技巧等情况,永辉方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并给予马女士赔偿。
但永辉工作人员说,马女士还提出对经办人员进行一周的停薪培训等诉求。
“一线员工赚的是辛苦钱,停薪一周的处罚过重了。永辉内部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会依制度对涉事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培训,但是马女士的这个诉求,我们确实难以满足。”工作人员说,永辉将积极和顾客沟通,在合理范围内,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永辉也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品质。
当晚10时许,记者获悉,马女士已和永辉方达成和解,接受赔偿。
律师:永辉应担责,但顾客诉求需合法合理
对于此事,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表示,永辉超市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方面,因永辉超市缺斤短两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进行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永辉超市还将面临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方面,因永辉超市缺斤短两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马女士有权要求永辉超市依法补足并进行赔偿。
但马女士关于对经办此件事的员工停薪参加培训及永辉超市出具切结书的要求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作为消费者,相关诉求要合法合理。(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