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2日讯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同农(饲料)罚(2024)1号)显示,因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规定,责令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7360元;二、并处人民币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9360元。
据了解,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技术推广服务、饲料加工、水产饲料制造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17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石浔路139号之一,法人是陈福祥,注册资本为5000.00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