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3日讯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集)文综罚字(2024)016号)显示,因2024年4月24日,厦门鹏程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将严某平一行2人“鼓浪屿自由行”委托地接社厦门万顺陪你游旅游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该行程已履行完毕。厦门鹏程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违法事实,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据了解,厦门鹏程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营业性演出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17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南里259号,法人是杨明南。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