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4日讯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集城管罚(2024)1074号)显示,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责令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32000元罚款。
据了解,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89年06月02日,公司坐落在泉州市新华北路32号,法人是陈锦标,注册资本为60100.00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