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4日讯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集城管罚(2024)1066号)显示,因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及《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及《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厦门鑫一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日内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厦门鑫一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3000元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游月英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邓春丽各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罚款,即各处以人民币1300元罚款。
据了解,厦门鑫一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8号之十六655单元(联邦广场),法人是游月英。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