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023年9月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8月3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莆金监罚决字〔2023〕4号)显示,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未尽职;固定资产贷款未尽职核实项目融资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的权属与实际不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105万元罚款;对吴泽滨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七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编辑:王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