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023年7月2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7月2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漳银罚决字〔2023〕4号-8号)显示,因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对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66万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蔡其才(时任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3万元罚款。
钟远绍(时任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5万元罚款。
李少君(时任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对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2万元罚款。
洪燕玲(时任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对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4万元罚款。
(编辑:王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