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线索,立案查处了两起涉“冰墩墩”的侵权案件。
在集美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对厦门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接受河北某塑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冰墩墩”商标的申请。“该申请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执法人员表示。但该代理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只进行了商标近似查询,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对其他不宜注册情形进行查询,客观上造成恶意抢注。因其行为影响恶劣,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在翔安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接到线索,称一家珠宝店涉嫌违规售卖“冰墩墩”样式黄金饰品。执法人员随即前往检查,在店内柜台却并未发现“冰墩墩”黄金饰品,店家也坚称其从未售卖该类产品。但执法人员随后调取该门店近一个月的进销记录核对,并对该店顾客开展电话回访,得知一名消费者曾于该店购买过“冰墩墩”黄金饰品。最终,该店经营者承认曾购进“冰墩墩”样式的黄金饰品,目前大多销售完毕,仅存“冰墩墩”样式黄金饰品1枚。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暂扣了涉案财物。目前,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立案调查。(记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