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长乐机场海关连续从MF810(东京-福州)航班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人体胎盘素注射液。海关关员对违规入境物品进行暂扣处理。
据了解,海关关员连续查获人体胎盘素注射液3批次、400支,共800毫升。由于旅客未如实向海关申报,且其携带的人体胎盘素注射液未办理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海关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暂扣,待进一步处置。
据了解,人胎盘提取物在人体运用技术上并不成熟,且涉及疾病传播风险及道德伦理问题,我国尚未批准人胎素类药品生产,也从未批准任何形式的人胎素类药品运用于人体。
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邮寄、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均属特殊物品出入境,需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未及时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或检疫查验不合格的,予以销毁或退运处理。(记者:刘珺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