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爸爸喝了酒!”11月17日早高峰,林某被交警拦查,没等做酒精吹气检查,车上3岁的儿子积极“作证”爸爸喝酒。
当日8时许,正值早高峰,金山中队民警陈晓冬、林泽在钟宅路口执勤指挥交通。一辆新能源车原本正常行驶,驾驶员看到交警后“犹豫”了起来。“我们当即反应过来司机可能有喝酒,于是拦查了这辆小车。”陈晓冬说,车上当时还坐着林某的妻儿。
果然,林某对着简易酒精呼吸棒呼气后,呼吸棒瞬间变红。正当民警准备对林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时,后座3岁左右的男童直呼:“警察叔叔,我爸爸喝了酒!”面对儿子的直言,林某看起来十分无奈,随后下车积极配合民警调查,民警对林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2mg/100ml,林某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林某告诉民警,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喝了一瓶红酒。儿子要上幼儿园,妻子对新买的车驾驶不熟练,于是林某便自己驾车带着妻子、儿子一同去学校。“我以为休息几个小时,酒精已代谢完了,没承想隔夜酒还没消散,给儿子做了个坏榜样。”林某现场向交警承认自己的错误。林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请广大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谨防隔夜酒驾!(记者:柯恺筠 通讯员:娇轩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