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高速晋江南辖区,同一个当事人在同一个地点,竟然被同一民警查获两次酒驾。11月13日,这一幕发生在晋江南收费站。被民警现场查处后,这名“任性”的车主说,自己刚买来的车,因为酒驾,前后只开了不到半年,接下来又要面临两年以上不能驾车的处罚。
夏某被民警查处
当天,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队的执勤民警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中午12点多,一辆黑色的大众牌小车从晋江南出口匝道往检查点驶来,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当民警一靠近驾驶人,便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有酒后驾车的嫌疑。而随后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人姓夏,今年34岁,重庆人。据夏某陈述,2日晚上,他在朋友家里吃饭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就回去休息了。次日中午,他睡醒后,独自驾驶小车准备回厦门。
夏某说,自己知道酒后不应该驾车,已经特意跟老婆“请了假”,在晋江休息了一夜,没想到又因为酒驾被查。
不仅如此,民警调查还发现,夏某在去年1月份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且当时驾驶的也是同一辆车子,该车当时买来不到两个月。
夏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的处罚。(记者:陈玉玲 通讯员:陈旖旎 卢雄义 来源:闽南网)